我国于7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政策
五金及锁具等2831项出口退税率调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、国家发改委、商务部、海关总署日前发布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》,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,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政策。这次政策调整共涉及五金及锁具等2381项商品,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的37。财政部表示,这次政策调整其目的有三:一是缓解外贸顺差过大,造成人民币升值压力,促进外贸平衡,二是促进我国经济增长由偏快向更稳健的方向转变,三是缓解日益激烈贸易摩擦。据有关人士估计,这项政策的出台,对我国传统产品出口会有一定的影响,一些出口获得不多的企业会转向国内市场,加剧国内市场的竞争。因此,企业要重视这次政策的调整,正确把握国家的产业政策,并以此为契机,不断加强对企业内部采购,生产环节的管理,通过降低成本来化解退税政策造成的不利因素,规范企业内部控制,向管理要利润,进一步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。
<< 2007年度锁具产品国家监督抽查开始 | 未来几年我国五金行业的发展特点 >>








